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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登山队成立于1960年10月1日,是我国目前唯一齐装满员、仍正常开展登山活动的事业单位正县级登山运动队。下设登山综合培训中心(登山学校)、男子登山分队、女子登山分队及队办公室、财务科等后勤机构,共编制57人,其中登山运动员29名、教练员3名。在近50年的登山历程中,几代登山运动员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向高峰挑战,向极限挑战,一次次创造世界登山史的新纪录,一次次把五星红旗插上雪山之巅,用生命和热血谱写了新中国登山事业的辉煌篇章,为祖国争了光。自从1960年藏族登山运动员贡布和两名汉族运动员首次从北坡登上珠穆朗玛峰开始,雪峰峻岭再也没有挡住西藏登山队员坚韧的脚步,他们在攀登的道路上留下了闪光的足迹。先后有藏、汉族登山运动员163人(次)登上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玛峰,428人(次)登上海拔8000米以上高峰。其中,成立于1993年的“中国西藏攀登世界十四座海拔8000米以上高峰探险队”的3名主力队员,于2007年7月12日20分,成功登顶最后一座高峰——中国和巴基斯坦交界的世界第十一高峰——海拔8068米的迦舒布鲁姆Ⅰ峰,让祖国的五星红旗在所有世界高峰高高飘扬。至此,经过14年的艰苦征战,创造了以一个团队集体形式攀登世界十四座8000米以上高峰的世界登山新纪录,实现了世界体育史上的一项壮举,被誉为创造了世界登山史上的奇迹,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为中华民族赢得了荣誉。
西藏登山队的突出成绩得到了上级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从1991年以来,队党支部曾先后16次被中央组织部、西藏自治区党委、区直工委分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区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授予奖状或牌匾。登山队于1990年分别被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998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2000年,在庆祝西藏登山队成立40周年时,被中国登山协会授予“勇攀高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高原英雄登山队”荣誉称号、被自治区团委授予“西藏青年五四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再次被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04年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2005年,再次被国家人事部、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单位”;女子登山分队分别被全国妇联和自治区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区三八红旗集体”;2007年,“中国攀登世界十四座海拔8000米以上高峰探险队”,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不畏艰险、勇攀高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作出《关于授予次仁多吉等3名运动员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表彰西藏攀登世界十四座海拔8000米以上高峰探险队的决定》,对在参加攀登世界十四座海拔8000米以上高峰探险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颁发了《荣誉证书》。
自从藏族登山老英雄贡布,在1964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受到毛主席亲切接见,到现任登山运动员中次仁多吉和边巴扎西被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其中次仁多吉分别于1995年、2000年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女队员桂桑于1992年2005年两次被全国妇联和西藏自治区妇联分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区三八红旗手”称号、1995年被全国妇联和西藏自治区妇联分别评为为中国和西藏自治区“十大女杰”、1996年被西藏自治区选为“西藏十大优秀青年”、2001年6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十行百佳妇女”荣誉称号;女队员吉吉2000年被西藏自治区妇联评为“全区三八红旗手”、2005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005年被授予“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并被提名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当选为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2008年被评为“2008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桂桑和次仁多吉从1992年起当选为西藏自治区政协第七、八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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